之前在爭論「愛」,顯然這個字對很多人來說是模糊的概念,很多人從沒
有認真想過什麼是愛,也從沒有想過如何愛。
喜歡與愛,我從十幾歲就開始思考這些事情,思考什麼是愛,什麼是喜歡,如何愛人,為何喜歡,喜歡如何轉化為愛,愛情是建立在什麼之上,伴侶、愛情、迷戀、喜歡的關係是什麼,友情、愛情與親情的差異在哪裡,追求與被追求,長久與短暫,激情與淡泊。
對於愛我早有定見,也一直在實踐。我想我是過度理性了,過度理性了。即使我從不缺感性,從不缺浪漫,但我總讓人覺得我過度理性,似乎是一個毫無激情的人。但愛這種事情,從來就需要理性去維繫,而為了愛人,我可以捨棄一切。
2014.1.13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