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隻大豬,是五百隻豬的王,在一條地勢艱險的山路上走著,途中碰到了一頭老虎。豬看到老虎,心裡想:「如果跟老虎打起來的話,他一定會殺了我;但如果我落跑的話,我的族人就會瞧不起我。現在該怎麼辦才能安全脫身?」想到這裡,便對老虎說:「要打架就來打;如果不打就讓路給我過去。」
老虎聽了就對豬說:「你要打就打,不給你過。」豬又跟老虎說:「老虎你等一下,等我披上我祖父的鎧甲,再來跟你決鬥。」老虎聽了心想:「他根本不是我的對手,祖父的鎧甲又怎樣?」就跟豬說:「如你所願。」
豬就跑回到原本上廁所的地方,在糞坑裡打滾,把屎尿塗滿全身一直到眼睛,然後回到老虎那邊,跟老虎說:「你要打架就來打;不然就讓我過。」
老虎一看,心想:「我平常愛惜我的牙齒,連小動物都不隨便吃,更何況靠近這隻臭豬?」想到這,就跟豬說:「讓你過去,不跟你打。」
豬順利通過了路,就回頭對老虎作詩:「老虎你有四隻腳,老豬我也四隻腳,你有種就來打架,為何膽小拔腿跑?」
老虎聽了就回豬說:「看看你滿身亂毛,動物裡就你最糟,豬你要走就快走,屎尿臭得不得了。」
豬又自誇地說:「全世界都在看,我來跟你對幹,你有種就過來,為何怕得不敢?」
老虎聽了就說:「全身都屎尿,臭到要昏倒,有這麼想贏,你開心就好。」
此故事出自《中阿含經‧卷十六》,原文如下
猶如大豬為五百豬王,行嶮難道。彼於中路遇見一虎,豬見虎已,便作是念:「若與鬥者,虎必殺我;若畏走者,然諸親族便輕慢我。不知今當以何方便得脫此難?」作是念已,而語虎曰:「若欲鬥者,便可共鬥;若不爾者,借我道過。」
彼虎聞已,便語豬曰:「聽汝共鬥,不借汝道。」豬復語曰:「虎!汝小住,待我被著祖父時鎧,還當共戰。」彼虎聞已,而作是念:「彼非我敵,況祖父鎧耶?」便語豬曰:「隨汝所欲。」
豬即還至本廁處所,婉轉糞中,塗身至眼已,便往至虎所,語曰:「汝欲鬥者便可共鬥;若不爾者,借我道過。」
虎見豬已,復作是念:「我常不食雜小蟲者,以惜牙故,況復當近此臭豬耶?」虎念是已,便語豬曰:「我借汝道,不與汝鬥。」
豬得過已,則還向虎而說頌曰:「虎汝有四足,我亦有四足,汝來共我鬥,何意怖而走?」
時,虎聞已,亦復說頌而答豬曰:「汝毛豎森森,諸畜中下極,豬汝可速去,糞臭不可堪。」
時,豬自誇復說頌曰:「摩竭鴦二國,聞我共汝鬥,汝來共我戰,何以怖而走?」
虎聞此已,復說頌曰:「舉身毛皆污,豬汝臭熏我,汝鬥欲求勝,我今與汝勝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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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友人來詢問,回應了一堆整理如下。
要從佛學的面向來談的話,有兩個路徑,一個是教理的,一個是修行的,而兩者是可以結合的。
從理論的面向講,大乘佛教的思想有個很重要的概念是,解脫與煩惱、菩薩與眾生並不是截然二分的,真相與表象也不是截然二分的。
佛教的真理是萬事無常時時變化,萬物無我沒有本質,而人們所過的日子是苦的、值得超越的。大乘佛教的觀點會認為,那個苦的現象,只是一種表象,其問題就在於人們不理解無常無我,不理解這一切都不是真實的,而以為有「我」、有「他」,於是苦惱就產生了。但如果能夠了解「我」和「他」只是一種執念,實際上體驗了「我」和「他」的無本質,苦就不會存在。
那個體驗要實踐,有個方法就是助人,真正觀照他人需要的助人,就是體驗放下自我,打破人我界線的一種練習。
所謂的「我」只是一大堆現象聚合而成的,身體血肉、社會影響,很多東西共同聚合成「我」。了解這點,就可以知道「我」並沒有那麼真實,也沒有那麼值得死抓著不放。當然,從了解到真正體驗體證,有很長的一段路。相對的,我們卻也要透過這個「我」來幫助他人,來體驗體證無我。
所以「我」是兩面性的:因為他本質上是暫時聚合的,因此是不值得執著的;因為他現象上是暫時聚合了,所以我們可以利用他。這個兩面性雖然剛剛是用「我」來解釋,但實際上一切事象都是如此。亦即,一切事象都是:既不需要執著,又不應該棄絕。
佛學本身就是一種實踐的理論。他是可以透過修行體證理論的真實性的。我自己對禪修的練習很粗淺,但我認為禪修也能夠體驗那種兩面性。重點是,雖然禪修最有效率的工作型態是禪坐,但禪修的方法是可以用在日常生活的任何時刻。一種清楚而放鬆的狀態,不執著於現象而利用他,不執著所以不被現象牽著走,所以能掌握自己要做什麼。
我所學到的禪修其基礎在「放鬆」,而我的體驗是,這個放鬆可以用在任何時刻。他有助於我們回到當下該做的事情上,而不被其周邊一大堆有的沒的現象或情緒拖走我們的注意力。我們要做一件事情,要用到的部分(無論身體、心理狀態或身外的東西)都比我們平常以為的還少,而我的體驗是禪修的練習可以讓我們更精鍊地使用該使用的,而其他無關的東西就不用管他了。我認為這也是一種體驗無常無我的練習,因為如果沒有放下那個「這是我」「那是他」的習慣,很難真正不被多餘的情緒或現象拖走注意力。
剛剛說的是在我們自己狀態的面向,而在與人互動的面向上,正如剛剛說的,我們跟別人的隔閡只是一種現象,但究實而言說直接拋棄這個現象畢竟是不切實際的,因此利用他但不執著他,透過助人去練習放下自我,體驗在人我區隔的表象之下實際是沒有人我之分、無本質的真實之上確實仍漂浮著人我的現象,是通往體驗「色即是空、空即是色」、「空有不二」的有效途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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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過去莊嚴劫千佛名經》中介紹了過去許多佛的名號,諸佛的名號大致是以其特出的關懷或神力為主,其中有一尊佛,其名號是「見平等不平等佛」,多年前我曾為了這個名號疑惑許久。佛法說眾生平等,這沒有疑義,但為何這尊佛以能見平等之不平等為名呢?
後來更深入佛學後知道,在與眾生互動提供協助時,因應眾生各自的狀態與需求,調整選擇適合的方式,是比較好的。許多經典中都提到菩薩或佛會因應對象需求調整自己的狀態,例如《法華經‧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》中極其有名的一段「應以○○身得度者,即現○○身而為說法」。而要能夠調整自己的狀態來配合對象的需求,當然首要之務是了解對象的狀態與需求是什麼。因此在眾生平等的前提之下,又能夠看到一個個形形色色的眾生,其各自差異不同,才能夠真正貼合需求地幫助到眾生。這時候,「見平等不平等」的意義就顯得明確了。大乘佛教三大系(中觀、唯識、如來藏)中,我一向認同以中觀為最核心思想,龍樹的《中論》所提出重要的「八不中道」裡,其中兩項就是「不一亦不異」。在不落入萬物齊一與萬物各異的中觀思想下,面對眾生,「執著於平等」或「執著於不平等」都不是最好的方式,前者容易導致幫助眾生的實踐無力(既然大家都一樣,就看不到各自的需求),後者則容易導致幫助眾生的動機缺乏(反正大家本就不平等)。看見眾生平等,是提起幫助眾生之心的核心思維,但又要能看見平等中的不平等(此「不平等」即是指「差異」),才能夠真正實現幫助眾生的結果。因此,「平等」與「不平等」二者,應是相依相成的。《維摩詰所說經》中說,空當於六十二見(佛學以外的各種學說)中求、六十二見當於諸佛解脫中求、諸佛解脫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,也有這層意思在。若沒有看見人們的真實狀態,是不容易達到眾生平等之理想的。
作為一個關注性別議題的人,這時就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了。這「見平等不平等」的思維,不就是從主張平等到看見差異的差異政治嗎?我常常覺得很奇妙,當代許多社會學的洞見,往往可以在千年前的佛學理論中找到端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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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性戀並不代表落入二元性別,非常多雙性戀都對跨性別、陰陽人等女男以外的性別非常友善,且也有許多雙性戀的情慾對象指向超出男與女之外的其他可能。
我完全贊成人們選擇使用泛性戀、疑性戀、流性戀、多性戀、跨性戀等詞彙稱呼自己,大家盡可以覺得「『雙性戀』這三個字」不是你要的,但請不要覺得「『雙性戀』這群人」都必然是跟隨性別二元刻板印象而已。我的意思是,當然任何人都可以覺得「雙性戀」一詞的「雙」字你不喜歡;但不意味已經取「雙性戀」為認同的人,都用「女性人類、男性人類」來詮釋「雙」字。同樣是「雙」字,它的意義完全可以是「(性別概念的)女性、男性」、「陰柔、陽剛」、「(一般意義下的)同性、異性」、「跟自己性別相同、跟自己性別相異(這邊包含的性別將可以不只有兩個)」,或者任何其他我一時沒有想到的可能。
雙性戀絕對不是只有「喜歡女性、喜歡男性」而已。當你批判男女二元刻板印象的時候,請別同時將雙性戀推入刻板印象中。
附註:看到有人在討論,這樣是否過度擴張雙性戀的定義。我想得進一步說明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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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的核心主張是無常、無我。主張一切事象沒有本質,時刻變化。而雙性戀與同性戀相較,有更強烈的非本質論色彩。在與異性戀霸權周旋時,許多同性戀會訴諸本質論以避免被干涉,我同意這是個強力的策略,但許多雙性戀在不同階段的生命感受提示了本質論的不足,不斷發覺/發掘新可能的經驗讓「本質」變得更不理所當然。且在我看來選擇雙性戀的位置,是為被「同/異」二元觀切裂的世界與個人提供了弭平裂痕的契機。情慾的非本質性、多元性與流動性,在雙性戀者的生命中展露無遺。而這與無常和無我的觀點則是完全相契的。
雖然許多人認為甚或批判「雙性戀」的名稱亦暗示了「女/男」的二元對立,但我所看到的雙性戀們並不僅囿於「女」、「男」兩種性別的刻板劃分,有許多雙性戀對「雙」字的理解並非生理的男女,而有社會的、心理的面向,甚或根本指向陰柔陽剛之類的抽象概念,他們也並非必然把「戀雙性」的對象投往這個男或那個女,那個「雙」所指的可能是「兩端間的所有」而非「那兩個端點」。這一切都顯示了雙性戀們的生命視界正持續在裂解僵固的二元性別,而這與無我的非本質觀點亦是相應的。另外大乘佛法的「空有不二」——無本質但有現象,應用現象但觀照無本質,亦在此有所展現,使用雙性之名,而體察無雙性之實。
而也正因認為使用「雙性戀」的「雙」字才能收從中破壞既有刻板印象之效,所以不選擇如「泛性戀」這種直接抹平差異的詞彙。總之,所有的理由都有選擇位置的政治性,這也是出於大乘佛教利他主義的行動原則。在此要強調以上只是說明我個人選擇的理由,不暗示任何對其他選擇的評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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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一個佛教徒,無可避免地會面對所謂「正」與「邪」價值判斷的問題,而我的立場,一直以來都是訴諸個人生命目標的多元論觀點。
佛教/佛法的終極目標是離苦,而通往離苦目的的道路,就是所謂的「道」,也就是「道路」的「道」。既然其目標是離苦,通往離苦目標的道路,就是所謂的「正道」,亦即「正確的道路」。
但如果你不認同佛教的觀點,不認為佛教/佛法的離苦目標是自己的目標,那這個佛教的「道」,對你而言當然就不是「正道」,這是我在跟別人討論佛學相關問題時一貫秉持的態度。
而所謂的「邪」,究其本意,其實就是「斜」,亦即不正,《詩經‧采菽》有「赤芾在股,邪幅在下」,「邪幅」就是斜的綁腿布。對我而言佛法中所謂「邪道」、「邪見」,其實就是「斜道」、「斜見」,也就是不通往佛法離苦目標的道路或見解。所謂「正道」、「邪/斜道」也不過就是各人立場不同、目標相異,其中是沒有道德判斷的。
「邪」的梵文是mithya,稍微查了一下除去負面判斷外亦有「虛幻」的意思,詳細意思有待探索,但我的立場仍是一致的,所謂的真假是非對錯,應當只限定於一個價值體系內的判斷,離開那個系統面對不接受該價值觀的人時,抱持這個價值觀的人應該有所自覺。我的斜,也許是你的正。我當然支持並想推廣我的價值觀,但這一切都不意味我有權率然說別人錯誤。如果你不想往那裡走去,你當然沒必要走那一條路,僅此而已。
在這個多元文化、多元價值並存並茂的時代,我想如果每個宗教信仰者(包括相信物質世界因果封閉的唯物論者)如果都能這樣看待非信仰者,應該會少很多紛爭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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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趕快去睡覺,我派一百六十二只兔子去夢裡陪你。」
「……這有點可怕。」
「你不覺得這樣很可愛嗎?」
「很擠啊!」
「很可愛耶。很多兔子把你的夢擠得滿滿的。」
「這樣擠我要喘不過氣來了,可以不要兔子嗎?」
「兔子有什麼不好?」
「那可以少派一點嗎?」
「那我派體型只有十分之一的一百六十二只兔子去夢裡陪你。」
「這樣還是很多啊!」
「那我派體型只有百分之一的一百六十二只兔子去夢裡陪你。」
「這樣我會怕踩到他們。」
「體型只有百分之一,身長就是差不多四點六分之一,也不算太小不用怕踩到啦。」
「什麼!我以為是指身長百分之一啊!」
「體型啊,體積百分之一,長度是四點六分之一啊,一百的立方根。」
「等一下等一下,『體型』跟『體積』一樣嗎?」
「我跟你說。」
「什麼?」
「我愛你。」
「……啊!?」
「嗯?」
「等一下……為什麼忽然說這個?」
「就是這樣啊。」
「你忽然這樣講,我不知道該怎麼回應了……」
「你不用啊,愛就是全盤接受,愛你就是全盤接受你,你不用特別回應什麼。」
「唉……這三個字真是兼具理性與感性的極致。」
「怎麼說?」
「那麼嚴肅,但又那麼浪漫。」
「你這樣說,就是最好的回應了,因為你懂這句話的重量。」
「很重啊。」
「重到把兔子們都壓扁了。」
「啊?」
「壓扁了就沒有兔子啦!」
「這樣好像有點孤單。」
「不會啊,沒有一百六十二只兔子,但是有我愛你。」
2014.8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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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莊裡有一個雕像,在廣場中央。
他每天看著人們走來走去,在他腳下擺市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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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要問一個問題:我們說同性戀和異性戀之外,還有雙性戀。但是雙性戀是
不是等於同性戀加異性戀?不是,雙性戀當然不等於同性戀加異性戀,很多人會這麼覺得,但是雙性戀自己不會這麼覺得。雙性戀就是一種獨特的人,獨特的個體。我們有自己的生命故事,我們不是同性戀加異性戀。
但我想問另外一個問題:我們知道了同性戀和異性戀之外,還有雙性戀,那又怎樣呢?泛性戀、疑性戀、流性戀、無性戀等等的有被看見嗎?
我想在場應該有很多人不知道泛性戀、無性戀是什麼。
用最簡單的話來說,泛性戀就是他的情慾不用性別做區分的人;
無性戀就是就是不會從別人身上感受到性方面的吸引的人,或者對性行為不感興趣的人。
那麼,雙性戀之中有沒有跟剛剛說的泛性戀一樣喜歡人不在意性別的?有啊!雙性戀之中有沒有跟無性戀一樣對性不感興趣的?有啊!那到底要怎麼看?他是雙性戀還是泛性戀?我想,答案是:就讓他自己決定啊。
那像同性戀異性戀中有沒有男女都交往過的?有啊!那這樣的人是不是雙性戀?他如果說不是就不是啊。
我們應該要去聽他怎麼說,我們應該要聽每一個個人到底怎麼說自己的故事。我們沒有權力去任意說別人怎樣對怎樣錯,是什麼不是什麼。
最近社會上有很多紛紛擾擾,很多人上街頭、很多人在抗爭,那為什麼?真正的根源就是,掌握權力的人沒有聽到弱勢的聲音、沒有聽到「人」的聲音。那我們呢?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時刻提醒自己,去聽見弱勢的聲音,去看見少數的處境,站在底層、站在邊緣的位置,真正地看見「個人」,用「人」的眼睛看事情。
看見在有人喜歡異性之外,還有人喜歡同性;
看見在有人喜歡單一性別之外,還有人喜歡的是兩個或更多個性別;
看見在有人是在意性別的之外,還有人是不在意性別的;
看見在很多人覺得在親密關係中性很重要之外,還有人覺得性一點也不重要。
我們所能看到的,就是永遠會有人超乎我們的想像,而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獨特的,每一個人的故事都是應該被聽見的。
我們都知道伴侶盟的民法修正案還躺在立法院裡面,那我問一個問題,如果今天同性可以結婚了,大家都可以結婚了,雙性戀會被看見嗎?泛性戀、疑性戀、流性戀、無性戀會被看見嗎?我想答案是有點悲觀的。我相信很多人看到同性結婚就會覺得,喔~就是同性戀啊;異性結婚,喔~就是異性戀啊。
所以今天我要說的,不是只是看見「雙性戀」,不是只是看見同性戀異性戀之外就是雙性戀的那種看見法。而是我們能夠看見所有的,不同的群體,我們能夠聽見所有的,不同的來自每一個人的生命的故事;讓每一種不同的生命樣貌都能夠展現,只有這樣,才能夠真正讓看見差異、尊重多元的社會被實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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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語有一個用來罵女性的詞彙phuà-bâ,一般被寫成「破麻」的,其實應該是
「破媌」。「媌」原本應是「猫」指野貓(如狸猫lî-bâ),後被用來指妓女。「媌仔」bâ-á就是妓女的意思。
因此phuà-bâ就是「破妓女」的意思,跟麻布沒有關係。「麻」的臺語如果是指「麻布」的「麻」發音是muâ、只有在指「麻痺」時發音是bâ,敬請明察。
以上參考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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